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8 題
18 依商業會計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關於公司組織主辦會計之任免,除章程有較高規定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在有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 B 在股份有限公司,應有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三分之二之同意
- C 在無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二分之一同意
- D 在兩合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二分之一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聘僱一位專業經理人(如主辦會計),通常會被歸類為「日常營運的一般事務」還是「改變公司體質的重大決定」?這兩種層級的決議門檻,哪一個會比較容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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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業會計法第5條規定,公司組織之商業,其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在有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因此選項A敘述完全符合法條規範,為正確答案。至於其他選項之錯誤原因,依同條規定,在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選項B將同意比例誤述為過三分之二之同意;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應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之同意,選項C與選項D均漏列了「無限責任」此一重要法定要件,且選項C所述之二分之一同意亦與法條明定之過半數之同意不符。綜上所述,本題僅選項A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