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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 題

今年25歲的甲於大學畢業後,並未取得記帳士資格,也未依其他法律取得執行報稅業務資格,即擅自執行委任報稅及稅務諮詢等業務,請問依記帳士法第34條規定,應給予何種處罰?
  • A 初犯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B 初犯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C 初犯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 D 初犯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國家想要制裁『未達犯罪程度、但破壞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這種金錢處罰的「專有名詞」會跟判刑坐牢時併用的處罰相同嗎?另外,為了達到嚇阻非法執業的效果,你認為這種處罰的金額起跳價,會比一般的交通違規更重還是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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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未取得資格執行業務之處罰

同學們,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各位對《記帳士法》中相關處罰規定的理解,以及對不同法律責任性質的區分能力。

  1. 法條依據與性質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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