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時,關於附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
- B 無裁量權之行政處分,皆不得為附款
- C 有裁量權之行政處分,得為附款
- D 附款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實務中,如果一項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在發放許可證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沒有調整餘地),但該法律的條文中又另外寫了一句「機關得視需要增加特定負擔」,這時候「完全不能加註條件」的說法是否還站得住腳?當「一般原則」遇到「法律特別授權」時,哪一個優先呢?
行政處分附款要件
💡 行政機關在行政處分中附加限制或義務的法定規範與原則。
| 比較維度 | 裁量處分 (有裁量權) | VS | 羈束處分 (無裁量權) |
|---|---|---|---|
| 附款權限 | 原則上得添加附款 | — | 法律有明文規定時才可 |
| 法源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1 項 | — |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 1 項但書 |
| 行政目的 | 不得違背處分之目的 | — | 須嚴格遵守法律明定範圍 |
💬裁量處分由機關依目的判斷,羈束處分則須「法律明文」才可加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