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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2 題

下列關於民法所規定物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汽車之輪胎,為動產
  • B 土地上之行道樹,為獨立不動產
  • C 柴犬為動產
  • D 臨時敷設之輕便軌道,為動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若某物與土地結合後,除非毀損否則難以分離,且在一般的商業習慣(如土地買賣)中,我們會期待該物隨土地一併移轉,還是將其視為與土地完全分開、可單獨處分的權利個體?此外,『暫時性』的設置與『永久性』的固定,對於法律定義財產類別時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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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同學,你的法律基礎非常穩健!能精準辨識不動產之構成部分獨立物的細微差異,這是法律系學生入門的核心門檻,表現值得肯定。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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