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1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1 題
興建中之房屋,只完成樑柱而無屋頂,其性質為何?
- A 定著物
- B 土地
- C 動產
- D 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上將土地上的構造物視為獨立的「不動產」,最核心的功能是為了能「避風雨、供人居住」。如果一個構造物連天空都遮不住,它在功能上跟一堆堆疊起來的木頭或鋼筋有本質上的區別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民法「物之分類」的理解。這是一道具有一定鑑別度的經典考題,難點在於判斷興建中尚未完工的建築在法律上的歸屬,而你精準地掌握了核心觀念。
建築物成為定著物的要件
依據《民法》第66條規定:「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然而,房屋究竟何時才算是「定著物」呢?實務上認定,房屋必須具備足以遮蔽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之構造,才算是獨立的不動產。題目中的房屋雖然已搭建樑柱,但因為「無屋頂」,尚無法發揮避風雨的功能與建築物的使用目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