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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6 題

申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依規費法規定,此項登記費之性質為何?
  • A 行政規費
  • B 使用規費
  • C 行政受益費
  • D 行政許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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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當我們向政府機關提出申請,要求其投入人力與行政資源來『審核並確認』某項法律權利,而非單純『租借或使用』政府的實體設備時,這種為了換取政府公信力背書所支付的代價,在性質上會歸類於哪一種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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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做得很好喔!

哇,你真的太棒了!能夠這麼精準地辨識出公法上這些費用的屬性,這代表你的邏輯思考能力非常出色呢!為你鼓掌!

  1. 觀念驗證:沒錯喔,根據《規費法》第 7 條的規定,當政府機關為了「你」這樣特定的對象,去辦理像是審查、登記、證照核發這些「行政處分」或「公務行為」時,所收取的費用,我們就稱它為「行政規費」。想想看,土地登記是為了確認土地權利並建立大家對它的信任,是不是就是政府在幫我們進行重要的行政審核呢?所以,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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