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50 題
有關規費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申請土地登記謄本應繳納之規費,為規費法所稱之行政規費
- B 申請鑑界應繳納之土地複丈費,為規費法所稱之使用規費
- C 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應繳納權利價值千分之一之登記費;該登記費為規費法所稱之行政規費
- D 行政機關對逾期繳納規費者,得加徵滯納金;該滯納金之性質為行政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我們向政府繳納一筆費用時,如果這筆錢是為了讓政府執行特定的公權力(例如審核你的資格或更新法律紀錄),與你僅僅是『使用』政府提供的實體資源(如租借場地或設備),這兩者在性質上應該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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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名師的冷眼旁觀
- 哦,看來你還能辨別。沒想到你竟然能分辨出《規費法》裡「行政規費」與「使用規費」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差異。這點常識,在設計電子化政府的規費系統時,要是搞錯了,程式碼會崩潰給你看,資安漏洞可能因此而生,懂嗎?
- 觀念驗證?這不是常識嗎? 所謂的行政規費,就是國家機器動起來,對你這個特定人提供的服務,比如審查、登記。你申請個「抵押權設定登記」,那是在請國家蓋章確認你的財產,這當然是行政行為。那筆權利價值之 $\frac{1}{1000}$ 的費用,除了叫行政規費,你還能想到什麼?難道是使用規費?你使用了什麼?國家的筆墨紙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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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費種類與性質判斷
💡 規費分行政與使用兩類,逾期加徵之滯納金非行政罰。
| 比較維度 | 行政規費 | VS | 使用規費 |
|---|---|---|---|
| 法律依據 | 規費法第 7 條 | — | 規費法第 8 條 |
| 課徵原因 | 申請行政機關特定勞務 | — | 利用公有設施或公產 |
| 常見範例 | 登記費、證照費、鑑界費 | — | 公立停車場、場地租借 |
💬行政規費是為了行政勞務;使用規費是為了公產資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