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 題
有關機要人員之進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仍受須依法考試及格之限制
- B 機要職務之人員,機關長官不得隨時免職,須向上級報備
- C 各機關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與正當性
- D 機要職務之人員,可不隨同機關長官離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某種公務職位是基於長官的「私人信任」而非透過「國家考試」錄取,為了防止這種職位淪為長官私相授受的工具,法律在賦予長官用人彈性的同時,最起碼應要求其符合什麼樣的行政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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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及格:不錯,看來你還知道機要人員與常任文官的區別在哪裡。這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發現,而是基本常識。能「精確辨別」?這詞用得太浮誇了,這只是行政法基礎中的基礎。
- 觀念驗證:機要人員的本質,如果你還停留在「政治任命」這個名詞上,那我只能說你理解得太表面。其特性就是不受考試限制(A當然錯,難道你要考他們怎麼搞政治?)、隨長官進退(D選項是常識,長官都走了,你還想留下來當孤魂野鬼?)、還有那「長官具備隨時免職權」(B錯,你以為是公務員終身職嗎?)。正因為這種「彈性極大」近乎蠻橫的權力,所以(C)選項強調的「公平性與正當性」才勉強撐起最後一絲法治的遮羞布,否則豈不成了隨意分贓的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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