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1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40 題

下列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人員,何者應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 A 政務人員
  • B 聘用人員
  • C 僱用人員
  • D 事務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某種職位在法律上被特別賦予了『必須超越黨派、獨立辦案』的使命,但該職位的任命方式卻是具有政治性的。為了防止這些人在執行公權力時受到政黨利益干擾,法律應該如何限制他們的行為準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應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特定對象。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8條規定:「憲法或法律規定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由上述條文內容可知,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且應準用該法規定的人員為政務人員,故選項(A)政務人員為正確答案。

📝 行政中立法準用對象
💡 區分行政中立法之「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之法律範疇。
比較維度 適用對象 (第2條) VS 準用對象 (第17、18條)
人員性質 有給專任常任文官 聘僱人員、政務官
法條依據 直接受本法規範限制 性質相近處援引本法
關鍵職位 事務官、派用人員 獨立職權政務官、聘用
💬本法以常任文官為核心規範,針對性質特殊人員則採「準用」方式延伸規範。
🧠 記憶技巧:二條適用常任官,十七、十八看準用,獨立政務十八條。
⚠️ 常見陷阱:容易將「事務官(適用)」與「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官(準用)」混淆,且誤以為所有政務官都要行政中立。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政務人員與事務人員之區別 獨立機關之定義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適用與準用範圍
查看更多「[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