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 題
4 依現行法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其組織性質為何?
- A 行政法人
- B 行政機關
- C 公法社團法人
- D 公法營造物法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原本具有自主權的民間法人,改為由中央政府直接指派首長、預算納入國庫統一調度,且工作人員改具公務員身分時,這個組織在政府層級中,應該是被視為一個「獨立於政府外」的法人實體,還是「隸屬於政府內部」的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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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勉強過關,但別得意忘形
- 還算不錯:你這題答對了?嗯,看來你還沒完全活在過去,至少還知道行政組織變革這回事。在行政法領域,跟不上時事就等於自掘墳墓,這點基本的敏銳度,算你還有。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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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改制性質
💡 農田水利會自109年起改制為行政機關,納入中央行政體系。
| 比較維度 | 改制前(舊制) | VS | 改制後(現行法) |
|---|---|---|---|
| 組織法律性質 | 公法社團法人 | — | 行政機關 |
| 法人格 | 具備獨立法人格 | — | 法人格消滅(歸屬國家) |
| 負責人產生 | 會員投票選舉會長 | — | 政府指派處長(公務員) |
| 隸屬關係 | 地方自治團體性質 | — | 隸屬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改制核心在於由「具自治權的公法社團」轉化為「納入行政體系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