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 題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的組織型態為:
- A 公營造物
- B 公物
- C 行政法人
- D 民用航空局之內部單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個機場除了有跑道、大廈等「硬體資產」外,是否還包含了一群「專業人員」在其中執行勤務,並針對不特定大眾提供持續性的公共服務?當法律將這種「人力」與「物力」有機結合,共同為達成特定行政目的而運作的組織型態時,會稱之為什麼?
公營造物之認定
💡 行政機關為達成特定行政目的,將人與物結合而成之組織體。
| 比較維度 | 公營造物 | VS | 公物 |
|---|---|---|---|
| 構成要素 | 人與物之有機結合 | — | 僅限於有形之物質 |
| 法律性質 | 行政組織的一種形式 | — | 行政機關支配之財產 |
| 典型例子 | 航空站、學校、醫院 | — | 飛機跑道、公園、橋樑 |
| 功能重點 | 強調提供服務的組織功能 | — | 強調物品本身的直接利用 |
💬公營造物是包含人的「組織體」,而公物僅是行政目的下使用的「物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