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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1年 [智慧財產行政] 世界貿易組織法規(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協定)

第 三 題

三、依 TRIPS 協定第 2 條第 20 條,使用商標不得受特殊要求的「不當妨礙」(unjustifiably encumbered),試以 WTO 澳洲素面包裝判決,說明該不當妨礙的決定,需考慮何事?(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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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TRIPS第20條「不當妨礙」與澳洲菸品素面包裝案,應直接聯想到WTO爭端解決機構(DSB)在該案建立的「利益衡量(Balancing Test)」三要素。解題重點在於拆解「不當(unjustifiably)」的認定標準,並強調商標權保護與公共健康(公共政策)目的之間的權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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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TRIPS協定第20條禁止對商標之使用施加「不當妨礙(unjustifiably encumbered)」之特殊要求。在WTO澳洲菸草素面包裝案(DS435等)中,小組(Panel)與上訴機構(AB)明確指出,「不當」之認定非僅考量商標權人之利益,而應透過綜合衡量特殊要求之妨礙程度與其背後之合法公共政策目標來決定。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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