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5 題
關於訴訟中移付調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調解程序中,調解委員所為之勸導,使當事人成立相互讓步之方案,應成為本案訴訟之爭點簡化協議
- B 調解程序中,法官所為之勸導及當事人所為之陳述或讓步,於調解不成立後之本案訴訟,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
- C 第二審訴訟繫屬中,法院於必要時,應依職權將事件移付調解
- D 訴訟繫屬中由法官依職權移付調解者,以 2 次為限。但經當事人合意者,不在此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調解過程中,如果當事人擔心自己為了達成和解所做的『退讓』或『實話』,會在調解失敗後變成對方在法庭上攻擊自己的武器,這會對當事人的溝通意願產生什麼影響?為了達到促成和解的目的,法律應該如何設計保護機制,才能讓雙方在調解桌前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