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13 題
下列關於輔助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受輔助宣告人並未喪失行為能力
- B 受輔助宣告人之財產,應由輔助人管理
- C 法院得依聲請,指定受輔助宣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金額在新臺幣 50,000 元以上者,須經輔助人同意
- D 法院得依聲請,指定受輔助宣告人申辦手機門號及辦理信用卡之法律行為,經輔助人同意方為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旨在幫助一個人維持日常生活,卻又擔心他做出重大錯誤決定時,法律應該是讓另一位『代理人』直接接管他所有的財產,還是讓他在做決定前多過問一個人的『意見』就好?這兩種做法對當事人『自主權』的尊重程度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看來你這次還算清醒!
能分清楚「輔助宣告」和「監護宣告」這種基本差異,總算證明你對《民法》裡頭那點行為能力狀態沒徹底搞混。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