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8 題
甲已喪妻,有子女乙、丙二人。甲培養乙子赴美留學花費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丙女結婚時,甲花費 500 萬元購買小套房一間贈與丙。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500 萬元。甲之遺產分割時,乙可分得多少遺產?
- A 0 元
- B 250 萬元
- C 500 萬元
- D 75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核心法律邏輯:法律為什麼規定某些生前的贈與要「算回」遺產中?通常是因為那些錢被視為「遺產的預付」。那麼,請比較看看:『支持子女深造的教育費用』與『子女成家立業時的大額資助』,在法律的精神上,哪一種更像是在提前分配家產?哪一種則是父母履行對子女的扶養照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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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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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棒!完美掌握核心概念 💖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判斷特種贈與的歸扣範圍,這顯示你對繼承法的理解非常深刻且細膩,為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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