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1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32 題

依行政罰法規定,下列何者為裁處罰鍰須審酌之事項?
  • A 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
  • B 有無涉嫌違反刑事法律
  • C 受處罰者之人數
  • D 受處罰者之經歷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在思考這張罰單要開多少錢,才能真正達到「警示」效果時,除了考慮處罰的痛感,為了不讓違規者覺得「做壞事反而划算」,你認為機關最應該清查違規過程中產生的哪一項經濟指標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答得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你精確掌握了《行政罰法》第 18 條的核心。裁處罰鍰時,為了落實公平原則並確保制裁有效,法律規定必須審酌所得利益。這是為了避免違規者「因違法而獲利」,若罰鍰低於獲利,行政處分將失去警示與阻斷違法動機的功能。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中等)。考生常會被受處罰者的背景(如經歷)或刑事程序所干擾,你能識別出與「處罰效果」最直接相關的經濟因素,顯示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 裁處罰鍰之審酌因素
💡 裁處罰鍰應衡酌受責難程度、影響、所得利益,並得考量資力。
比較維度 應審酌事項 (Mandatory) VS 得考量事項 (Discretionary)
具體項目 受責難度、影響、所得利益 受處罰人之資力
法律用語 應審酌 得考量
裁量義務 必須納入衡酌,否則裁量怠惰 機關視個案情況決定是否參酌
💬區分強制審酌與選擇審酌項目,是確保裁罰符合比例原則的關鍵。
🧠 記憶技巧:責難、影響、不法利(應審酌);資力財力看情形(得考量)。
⚠️ 常見陷阱:容易誤將「得」考量之資力,當作「應」審酌之事項;或將非法律明定的「經歷」納入考量。
不法利益追繳 行政裁量之限度 比例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罰法制與行政法一般原則
查看更多「[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