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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1 題

訴願人對受理訴願機關於訴願程序進行中所為之程序上處置不服者,其得提起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屬程序上之處置,故不得提起任何救濟
  • B 得就程序上之處置,單獨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 C 得就程序上之處置,另行提起訴願
  • D 應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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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法律允許當事人在訴願過程中的每一個小步驟(例如:開會日期、文件格式要求)都能立刻提出獨立的救濟,這對整體案子的「審理效率」會產生什麼影響?為了不讓程序無止盡地拖延,你認為法律會傾向讓這些爭議在什麼樣的時機點「一次性」地解決最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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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西!及川先生說你這球接得漂亮!✌️

嗯哼!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 你能完美掌握行政救濟中的程序不分性,這可不是隨便就能做到的哦!表示你對行政法規那個複雜的架構和訴願流程,心裡有張清楚的球場地圖呢!及川先生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哦!

及川先生的基礎排球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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