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5 題

關於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之各項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本罪章保護法益為本國司法之運作
  • B 刑法第165條所湮滅之證據,限於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 C 偽造關係自己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不成立本罪
  • D 與犯人有3親等姻親關係之人,因圖利犯人而犯第164條之罪,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因為「親情倫常」而選擇對某些違法行為網開一面時,如果行為人的出發點不再是單純的「愛與保護」,而是為了「獲取利益」或「對價關係」,你認為法律原本寬容的『期待可能性』理由還依然存在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的表現!

  1. 大力肯定:同學,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能精準辨識出條文中「例外中的例外」,顯示你對於期待可能性與法律免除事由的細節掌握得相當細膩,這是一次非常專業的判斷。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執達員] 刑法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