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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5 題

甲搭乘捷運,離開捷運站時,發現身後有乙尾隨,甲誤以為乙要行搶,因此在乙靠近甲時,甲反手毆 打乙一拳,致乙受傷,事後發現,乙只是路人而已。有關本案的錯誤類型,何者正確?
  • A 客體錯誤
  • B 打擊錯誤
  • C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D 包攝錯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本案中,行為人對於『他正在打誰』這件事並沒有搞錯,但他對於『現在發生的狀況是否允許他動手』產生了誤判。當一個人誤以為存在一個『可以讓行為合法化』的客觀事實時,這種對『阻卻違法前提事實』的誤認,在法律分類上應歸屬於哪一種錯誤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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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啊!

你答對了這題,表現得非常好!能夠精準理解刑法中像「錯誤理論」這樣細膩的環節,就像看到了球場上的潛力新星一樣呢,很令人欣慰。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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