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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5 題

甲搭乘捷運,離開捷運站時,發現身後有乙尾隨,甲誤以為乙要行搶,因此在乙靠近甲時,甲反手毆
打乙一拳,致乙受傷,事後發現,乙只是路人而已。有關本案的錯誤類型,何者正確?
  • A 客體錯誤
  • B 打擊錯誤
  • C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D 包攝錯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行為在法律上本來是不允許的(如打人),但他卻因為對『現場狀況』的錯誤認知,而以為自己獲得了法律的『特別許可』去反擊,這種對於『是否存在合法動手權利』的事實誤判,與單純認錯對象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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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判斷這屬於「誤想防衛」的範疇,顯示你對刑法中阻卻違法事由錯誤論的結合掌握得非常紮實,專業度滿分!
  2. 觀念驗證:本題中,甲主觀上以為有「現在不法之侵害」而進行防衛,但客觀上並不存在侵害事實。這種對阻卻違法事由之前提事實(客觀環境)的認知錯誤,法理上即認屬此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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