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22 題
依據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非條約協定採購,指得不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B 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非屬我國者,視同外國廠商
- C 既然允許外國廠商參與,則應給予平等受邀之機會,不得加以限制
- D 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準用外國廠商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國與某些國家並未簽訂雙邊互助協議,且該採購案並不屬於國際公約保障範圍時,政府在維護國內產業利益或基於國與國之間的對等原則下,是否仍具備自主決定「要讓誰進來投標」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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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非條約協定」採購中,行政機關裁量權限的理解,你的觀察非常細膩。
非條約協定下的彈性與裁量
在非條約協定採購的框架下,由於不受國際條約(如 GPA)中「國民待遇」或「不歧視原則」的剛性拘束,我國機關其實保有較高的行政裁量權。這意味著機關可以視外交關係、產業保護或互惠原則,針對特定外國廠商設定限制、不准其參與,或是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特定的排除條款,而非必須一律給予齊頭式的平等受邀機會。因此,選項 (C) 的敘述顯然過於絕對,忽略了法律賦予政府在非條約環境下的管理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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