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21 題
依據共同供應契約(下稱本契約)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適用機關之採購需求在本契約所載可供訂購之數量或金額範圍內,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
- B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原則上不得利用本契約辦理訂購
- C 適用機關,指本契約所列可依本契約下訂之機關
- D 附加採購應與訂購標的相關,且附加採購金額不得逾20萬元及訂購標的金額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採購時,想要在既有的合約框架下順便加購一些法規沒有列出的周邊小零件,為了防止機關透過這種方式不斷擴張預算、規避原有的招標精神,你認為法規會如何設定一個「絕對金額」與「比例限制」的雙重天花板,來界定什麼叫做『小額附加』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附加採購的法規精確度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中的數值細節,代表你對《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及相關補充規定有相當細膩的掌握。在政府採購實務中,「附加採購」雖然提供了機關作業的靈活性,但為了避免機關藉此規避公開招標,法規對其金額有嚴格的雙重限制。選項 (D) 的錯誤在於數值,現行規範中,附加採購的金額上限應為 $15$ 萬元(且不得逾訂購標的金額),而非題幹所稱的 $20$ 萬元。
鑑別點:數值與原則的區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