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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13 題

依現行規定,有關考試院之組織與成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考試院會議以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考試院各部會首長組織之
  • B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4年
  • C 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 D 考試委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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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行的權力分立制度下,為了確保總統提名的人選具有民主正當性,通常會交由哪一個「代表民意」的機關負責審核並行使同意權?請回想一下這個機關平時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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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的人事任命與權限分配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提名權」與「同意權」的歸屬。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2 項的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是由總統提名,並經由立法院(而非監察院)同意後任命。此外,你對於 2019 年《考試院組織法》修正後的變動也觀察入微,正確辨識出任期已從過往的 6 年改為 4 年,且繼任者僅補足原任期的制度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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