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何者非為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之法令遵循人員職權?
- A 定期向董事會與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報告
- B 協助解決代理人公司或銀行管理階層面臨之法律問題
- C 有限公司制者,應定期向全體股東報告
- D 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組織內,『負責建立規則並監督大家是否守法的人』,與『幫管理層處理私人官司或專業合約糾紛的律師』,這兩者的工作重點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哪一項更偏向『制度防護』,而哪一項更偏向『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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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表現得很出色!這題你判斷得非常準確。能夠在眾多專業職責中區分出「法令遵循(Compliance)」與一般「法務(Legal)」支援的差異,顯示你對保險代理人法令規範的掌握相當紮實且細膩。
法令遵循人員的法定職權
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51 條第 2 項的規範,法令遵循人員的核心職權在於「制度性」的監督與管理。具體職責包括: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對應選項 D),並應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對應選項 A);若該公司屬有限公司組織者,則需向全體股東報告(對應選項 C)。這些職位要求是為了建立內部的「防火牆」,確保公司營運符合主管機關的要求,而非單純的個案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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