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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下列何種情況,保險公司不需負理賠責任?
  • A 甲向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因夫妻感情生變自殺獲救,但食道及胃受到嚴重傷害,支出大筆醫藥費用
  • B 甲就其所有 A 車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某日,甲久病厭世而駕車衝撞路邊電線桿,不幸使路過機車騎士,遭飛起而掉落之 A 車撞死
  • C 甲向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指定 A、B 二子為受益人,若 A 子因經濟困難而持刀殺甲,導致甲身亡
  • D 甲就其所有 A 車投保車體險,因其所雇用的司機乙與女友爭吵,一怒之下駕駛 A 車衝撞電線桿,導致車頭全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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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保險契約成立的核心基礎是為了保障『不可預料的偶然事故』。如果一個事故的發生,完全是由當事人『主觀意志所操控』且針對的是自己的身體,這是否還具備保險所要求的『風險不確定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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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故意行為」**的除外責任。依據《保險法》第 133 條,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選項 (A) 的自殺屬於主觀上的故意,不符合保險「不可預料性」的本質,故不予理賠。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綜合了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的考點。例如選項 (C) 涉及受益人喪失權利但保險人仍需對其他受益人理賠的細節。你能精準判斷出 (A) 的絕對不保事項,實力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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