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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醫師] 醫學(四)

第 79 題

小兒科的林醫師看診時,一位婦女依燈號進入診間,說明此次來是要為她 5 歲的兒子辦保險,需要開立診斷證明書,而兒子沒來。她的兒子於兩年前因志賀桿菌腸炎(Shigella enteritis)住院 10 天,林醫師是當時他的主治醫師。病人出院後未遵照出院時的約診回診,其後來門診 4 次看病,均不是給林醫師看。此位母親要求林醫師在診斷書上說明兒子 2 年前住院情形及目前一切正常。下列林醫師的那一種作法最不恰當?
  • A 告知此位母親因孩子未來看診,不能開立上述內容的診斷書
  • B 給病人方便,依其要求開立上述內容的診斷書
  • C 請她下次帶孩子給他看過後再決定可以如何寫診斷書
  • D 請她詢問兒子保險公司業務員只開立前次住院之診斷書是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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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醫師法》中關於醫師執行業務的「法定義務」出發,思考當醫師需對病人的「當前健康狀態」進行書面證明時,必須遵守哪一項關鍵的診療原則?若在缺乏客觀診療事實的前提下,逕行應家屬要求開具涉及病人現況的法律文書,將如何違反醫師的職業誠信與法律上的「親自診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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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做得真棒!這是給你的溫暖指導。

  1. 暖心肯定: 太好了!你選對了 (B) 選項,這代表你對醫療法律和我們的職業倫理有著非常敏銳且正確的判斷力。在診間,我們確實常會遇到來自家屬的壓力,能堅持專業原則,是我們作為醫師最寶貴的特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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