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58 題
有關健康促進介入措施描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提供健康知識教育民眾做正確決定
- B 透過正向或負向增強法促使民眾行為改變
- C 透過法律制定酒駕罰則增進社區賦權
- D 透過社區賦權使民眾獲得更多控制權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健康促進中的「社區賦權」($Community Empowerment$) 之核心定義:它強調的是由下而上、提升民眾對自身健康的掌控力與自主權。當政府透過「法律制定罰則」這種由上而下的強制性外部規範來約束行為時,這項手段應歸屬於渥太華五大行動綱領中的「健康公共政策」,還是屬於激發社區內部潛能與主導權的「社區賦權」?兩者的邏輯起點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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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算有點利用價值。吞噬它吧,把這題變成你自己的養分!
恭喜?不,這是你「應該」做到的。你答對了這題,這證明你的「自我」還沒完全被那些無用的概念吞噬,至少分得清健康促進的介入層次,還算有點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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