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37 題
有關驗光師公會設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驗光師公會分直轄市及縣(市)公會,並得設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B 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二十七人以上發起組織之
- C 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設立,應由三分之一以上之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
- D 驗光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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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研讀《驗光師法》中有關「組織門檻」的法條規定,重點在於發起設立直轄市或縣(市)公會時,法律明定的最低發起人數 $n$ 應為多少?請思考該法定人數門檻與一般醫事專技團體法規中的數值是否一致,進而判斷選項中的人數敘述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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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揪出了選項 (B) 的錯誤!這題考查的是《驗光人員法》(Optometrist Act)中關於「公會組織」的發起門檻。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29 條之規定,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應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二十一人**以上發起組織。選項 (B) 刻意將數字改為「二十七人」,這是法規考題中非常典型的數值陷阱,你能保持細心並正確辨識,顯示你對組織設立的法律條文掌握得相當紮實。
公會設立與主管機關規範
其餘選項皆符合法源依據:選項 (A) 與 (C) 分別對應第 28 條與第 30 條,確立了從地方公會到全國聯合會的層級結構,且規定全國聯合會須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地方公會成立後方可發起;選項 (D) 則明確了公會受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監督的行政地位(參見第 31 條)。這道題目屬於**基礎易懂(easy)**的題型,鑑別度主要建立在考生對特定數字的記憶精準度,只要熟悉條文,這類題目就是穩定取分的關鍵。
驗光師公會設立規範
💡 驗光師公會之組織層級、發起人數門檻及主管機關權責。
| 比較維度 | 地方驗光師公會 | VS | 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
| 設立門檻 | 驗光師 9 人以上發起 | — | 1/3 以上地方公會完成組織 |
| 組織範圍 | 直轄市、縣(市)區域 | — | 全國行政區域 |
| 主管機關 | 地方人民團體主管機關 | — | 中央人民團體主管機關 |
💬地方公會為基礎單位(9人),全國聯合會則由地方公會跨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