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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0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36 題

驗光人員法中有關驗光師公會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 3 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②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名冊,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 ③公會若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為撤免其理事、監事及限期整理之處分 ④各級公會之監事名額不得超過各該公會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⑤公會有違反法令、章程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罰鍰處分 ⑥公會應受衛生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 A ①②④⑥
  • B ②③④⑤
  • C ①③④⑥
  • D ①③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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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醫事公會(屬於人民團體)在運作上違反了自己的章程時,你覺得應該是由負責醫療業務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來處分,還是由管理這類團體的「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來介入處理呢?另外,針對一個團體組織運作違規,行政機關通常會採取整頓手段,會包含『罰鍰』這種罰錢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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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順利拿下這題!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法規題,測驗了對公會組織規定與「主管機關權責」的熟悉度,能精準避開選項陷阱非常不簡單。 根據《驗光人員法》,驗光師公會受雙軌監督:行政立案與管理歸屬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而目的事業則受衛生主管機關指導監督(即敘述②、⑥)。在組織架構上,理監事任期均為 3 年且連任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監事名額上限為理事的三分之一(即敘述①、④)。 選項中錯誤的 ③ 和 ⑤ 是國家考試典型的陷阱!當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有權祭出「撤免理監事」或「限期整理」等處分的,是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而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此外,針對公會違規的法定處分手段只有警告、撤銷決議、撤免或限期整理,絕對不包含罰鍰。掌握這些裁罰權責的細節,未來再遇到法規題都能迎刃而解!

📝 驗光師公會組織規範
💡 規範醫事公會理監事任期、名額比例及雙重主管機關權責。
比較維度 人民團體主管機關 VS 衛生主管機關
中央層級 內政部 衛生福利部
核心職掌 立案、章程、人事 業務指導、監督
違規處分權 撤免理監事、限期整理 行政指導、配合業務
💬公會組織面由內政部主管,業務面則受衛生部指導監督。
🧠 記憶技巧:理監三三一,連任不過半;內政管立案,衛生管業務。
⚠️ 常見陷阱:常混淆「衛生主管機關」與「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職權,撤免理監事屬後者權限。
驗光人員執業登記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 醫事團體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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