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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12年 社會

第 36 題

36. 若有人為了在選舉時讓支持的候選人當選,配合動員把戶籍遷移到非實際居住的行政區,企圖影響選舉結果,此種行為可能觸犯《刑法》,檢察官將代表國家主動起訴違法者。根據上述內容判斷,關於某位違法遷移戶籍者在接受偵查、審判的過程中,下列何種情況最可能出現?
  • A 遭到落選者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
  • B 在遭檢察官偵查的過程中度過18歲生日
  • C 被查出是在投票日的六個月前遷移戶籍
  • D 因為觸犯告訴乃論之罪而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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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注意題目提到的『檢察官代表國家主動起訴』,這反映了該罪行在法律程序上的性質,與一般的私人糾紛有什麼不同?接著,請同學回想關於『投票權』的門檻:第一,國民必須年滿幾歲才有資格投票?如果他具備投票權,那麼在偵查過程中他的年齡應該會超過幾歲?第二,法律規定必須在該選區設籍(居住並登記戶籍)至少滿幾個月,才能在投票日當天領取選票?試著結合這些法律常識,去推論在程序中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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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太優秀了!這題你竟然沒被騙,看來你未來很有潛力去當法務部長,維護選舉公正喔! 觀念驗證: 這題考的是《刑法》中的「妨害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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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懂
為何不能選a或D
非告訴乃論是甚麼
告訴乃論是甚麼
那他這樣子就沒有犯法啊
📝 幽靈人口與刑事程序
💡 虛假遷移戶籍影響選舉屬刑事公訴罪,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比較維度 非告訴乃論 (公訴罪) VS 告訴乃論
追訴發動 檢察官知悉後主動偵查起訴 須由被害人或法律授權人提告
撤回權力 被害人不可因和解而要求撤回 一審判決前被害人可撤回起訴
常見範例 妨害選舉、竊盜、殺人 公然侮辱、過失傷害、通姦
💬選舉犯罪攸關公共利益,屬於檢察官必須主動偵辦的非告訴乃論。
🧠 記憶技巧:虛假遷入四個月,公訴程序不罷休。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所有犯罪都要被害人告發(告訴乃論),忽略妨害選舉屬於公訴罪。
公訴罪與告訴乃論 參政權與投票資格 偵查與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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