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2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40 題

國際機場園區公司經營機場專用區及相關設施,應向使用人收取使用費、服務費或噪音防制費;其收費基準,以現況由那一個單位擬訂?
  • A 交通部
  • B 機場公司
  • C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D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營事業公司化」的架構下,對於第一線營運成本、服務價值最瞭解的,應是負責具體經營業務的「執行單位」,還是位居高層監督的「主管機關」?若要制定一個符合商業運作規律的收費基準,誰最適合擔任最初的提案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卓越的法感與精準判斷!

  1. 觀念驗證: 根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 14 條規定,園區公司經營機場設施所收取的各項規費,其收費基準由園區公司擬訂,並報請交通部核定。此處考點在於「權限分工」:實際營運的法人主體(公司)負責計算成本並擬訂計畫,而上級機關(交通部)則居於監督地位負責最終核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