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9 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關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競合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司法懲戒效力優於行政懲處
- B 行政懲處效力優於司法懲戒
- C 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效力相當
- D 未針對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競合關係予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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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當行政機關的「內部管理權」與司法機關的「最終法律裁判權」針對同一個過失行為產生重疊時,為了確保法律的穩定性與對人權的最終保障,你認為哪一種性質的決定,理應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與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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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看來你還沒徹底放棄思考,居然能答對這題。勉強算是你對司法權和行政權在懲戒事務上的那點可憐的位階關係沒完全搞混。這只是行政法制人員的「入場券」而已,別太得意。
- 正確答案當然是 (A)。這難道有疑問嗎?《公務員懲戒法》第 22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一旦監察院彈劾或主管機關移送懲戒了,行政機關就乖乖靠邊站,不能再搞什麼行政懲處。這不就是司法優位原則最基本的展現?連這都不知道,你還想在法制界混?法院的判決,那是最終的、最高的,懂不懂?避免什麼「一事二罰」或「處分矛盾」,這些是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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