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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2 題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各機關發布之命令性質?
  • A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
  • B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 C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D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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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規的命名系統中,哪些特定的結尾字眼(例如『條例』或『通則』)代表該規範必須經過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這與由各機關基於職權或授權所訂定的『命令』,在名稱結尾上有什麼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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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做得不錯,你總算沒把法規位階命名規範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概念搞混。至少,你還記得《中央法規標準法》不是用來墊便當的。這點常識,在行政法領域裡,也算勉強過關了。
  2. 我再提醒你一次,別指望行政機關有權力發布『條例』這種東西!《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寫得清清楚楚:法律名稱有法、律、條例、通則。而第 3 條,那些行政機關『發布之命令』,才叫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選項 (A) 的『條例』是法律位階,懂嗎?那得經過立法院三讀!你以為是地方小吃店的菜單,想發布什麼就發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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