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2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第 二 題
📖 題組:
根據我國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其中同項第 7 款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根據我國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其中同項第 7 款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詳述何謂「自營作業」之勞工?並舉例說明。
思路引導 VIP
解題時應直接切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對「自營作業者」的法定定義,並拆解其三大核心要件(獨立工作、獲致報酬、未僱用他人)。最後,結合勞動實務舉出生活中常見的例子,以展現對法規與實務的連結能力。
小題 (一)
詳述何謂「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並舉例說明。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對「無一定雇主」的法定要件。答題時需點出「三個月內受僱於兩個以上非強制投保單位雇主」及「工作條件不固定」的核心定義,並舉出實務上常見的零工、點工或家事服務型態以佐證。
自營作業者定義與要件
💡 獨立從事勞動獲取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之微型勞動者。
| 比較維度 | 自營作業者 | VS | 雇主 |
|---|---|---|---|
| 人員僱用 | 不得僱用有酬人員 | — | 僱用有酬員工協助工作 |
| 勞務提供 | 親自從事勞動或技藝 | — | 側重經營管理與監督 |
| 投保單位 | 所屬職業工會 | — | 自行成立投保單位 |
💬是否「僱用有酬人員」是區分自營作業者與雇主身分的關鍵法律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