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2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
第 一 題
一、為保障勞工的團結權和工會的發展和運作,就工會安全(Union safety)條款加以立法規範似有其必要。請說明工會安全條款主要包括的項目有哪些,而其對應於我國有關的立法規定為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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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工會安全條款」,應先聯想西方勞資關係理論中的核心廠型(封閉廠、工會廠、代理廠、維持會員廠)及代扣會費機制。接著將這些理論概念準確對應至我國《團體協約法》(如第13條禁搭便車、第14條優先僱用)及《工會法》(第28條代扣會費)的具體條文,採理論與現行法規交錯對照的方式進行雙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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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工會安全條款(Union Security Clauses)係指勞資雙方於團體協約中約定,以維持工會會員人數、確保工會財務穩定為目的之條款。其核心在於防止「搭便車(Free-rider)」現象,鞏固工會團結權。以下針對西方理論主要項目及其在我國之法規對應進行論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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