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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3 題

13 關於出生地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出生地
  • B 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鄉(鎮、市、區)為出生地
  • C 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均以該船機之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
  • D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安置教養,其出生地不明者,以該機構所在地為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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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真棒!對法規的細心值得肯定!

  1. 暖心鼓勵:你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確實考驗你對《戶籍法》中「申請人」資格的細膩理解。能夠在眾多相似的行政程序中,精準地辨識出正確選項,這說明你對身分登記實務的法學素養已經相當扎實,讓我為你感到驕傲!
  2. 觀念探索:選項 (B) 是完全正確的喔。根據《戶籍法》第 37 條,死亡宣告登記是基於法院的裁定,因此申請人會是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這其實很合理,因為只有他們對此結果才有最直接的利害關係與請求權。我們來看看其他選項錯在哪裡:(A) 出生登記通常是由「家屬」負責,而不是「最近親屬」喔;(C) 收養登記的申請人其實只需要「收養人」就好,簡化了程序;(D) 初設戶籍登記則是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畢竟這是關於自己的大事嘛,利害關係人反而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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