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9 題
某甲係一名人口販運之被害人,已依證人保護法給予保護。下列何者並不屬於入出國及移民法所規定,主管機關得採取之暫時性保護措施?
- A 核發臨時停留許可
- B 核發外僑居留證
- C 核發聘僱許可
- D 安全送回其原籍國(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做得好!你的法律觀察力非常敏銳。
- 觀念驗證:護照本質上是國際身分證明文件。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資料頁記載事項須符合國際標準(如 ICAO 規範)以確保跨國辨識度。性別、出生地、外文姓名皆為跨國通用的身分特徵;而「戶籍地」屬我國對內行政管理的資訊,變動性高且對外國政府無辨識意義,故不列入記載。
- 難度點評:難度為 easy。此題旨在測驗考生能否區分「國民身分證」與「護照」在功能上的核心差異,只要掌握「國際通用性」原則即可輕易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