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2年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一 題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何等資格之一?並請進一步說明各該資格之意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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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關於「任用資格」之核心規定。作答時先點出法定三項資格(考試及格、銓敘合格、升等合格),再依序針對每項資格的法源依據與具體內涵進行詳細論述,並點出其制度意義,以展現法條熟悉度與概念掌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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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依法考試及格」、「依法銓敘合格」或「依法升等合格」等三項資格之一。此法定資格限制乃我國文官制度落實「功績制」與「公開競爭」原則之核心基石。 【論述】 一、依法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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