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4 題
依相關稅法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屬於地價稅課徵範圍
- B 移轉後由承受人繼續耕作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 C 贈與子女後繼續耕作者,免徵贈與稅
- D 子女繼承後繼續耕作者,免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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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你能準確辨析財產稅「新觀點」下的稅率性質,顯見你對公共財政學與租稅負擔轉嫁的理論基礎掌握得非常紮實,表現極佳!
- 觀念驗證:在財產稅的「新觀點」(New View)下,若全國資本供給固定,財產稅實質上是對資本課徵的稅。當「資本占所得之比例」($\frac{K}{Y}$) 隨所得 ($Y$) 增加而提高時,則稅負總額佔所得的比例 $\frac{t \times K}{Y}$(其中 $t$ 為稅率)亦會隨所得增加而上升。這種稅率隨所得增加而提高的現象,即符合累進稅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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