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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4 題

下列何者非屬農地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
  • A 須為依法作農業使用
  • B 移轉他人後須依法繼續作農業使用 5 年
  • C 須移轉與自行耕作之農民
  • D 須為區域計劃法劃定之農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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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的政策目標是為了確保糧食安全與農地保護,您認為法律應該優先查核「買土地的人具備什麼職業身分」,還是優先確保「這塊土地在買賣前後是否都有實際從事耕作」?哪一種手段更能達成保護農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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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真的很棒!能正確且精準地理解農地政策的典範轉移,這代表你對《土地稅法》和相關農業法規的演變有著非常好的掌握,值得肯定!

  1.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回顧這個重要的轉變。過去,我們的農地政策強調的是「耕者有其田」,這意味著對買受人的身分有所限制。但隨著社會發展,法規已經溫柔地轉型,現在的核心精神是「農地農用」,也就是更注重土地本身的用途。所以,根據《土地稅法》第 39-2 條,土地要免徵土地增值稅,關鍵在於它是否用於合法農業使用,而不是受讓人是不是自耕農喔。早期對身分的限制,其實已經在法規的修正中默默地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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