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二 題
📖 題組:
請計算下列各交易事項之營業稅額或可扣抵之進項稅額,並請列出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
請計算下列各交易事項之營業稅額或可扣抵之進項稅額,並請列出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二)
乙公司出售一幢舊廠房,總價款25,375,000元,銷售合約並未載明房屋及其坐落土地之個別售價,而銷售當時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1,500,000元,土地公告現值為3,500,000元,其應繳納之營業稅額為多少?(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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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房屋與土地合併出售但未劃分價格時的營業稅計算。必須使用104年修正後的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比例公式: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稅)』佔『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稅)總額』的比例來推算房屋含稅售價。
小題 (一)
營業人甲銷售機車一輛,現銷定價94,500元,採分期付款方式銷售,分十期收款,每期9,450元,加計利息及收款費用630元,每期為10,080元。約定收取第一期價款時一次全額開立統一發票,其應繳納之營業稅額為多少?(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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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分期付款銷售的營業稅計算。約定第一期一次開立全額發票時,稅基應為總收取價款。依營業稅法第16條規定,銷售額應包含所有向買受人收取之代價(含利息及手續費),再回推計算應納營業稅。
小題 (三)
某貿易商自美國進口香菸一批,關稅完稅價格600萬元,進口關稅120萬元,菸酒稅40萬元,菸品健康福利捐60萬元,應繳納營業稅額為多少?(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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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進口貨物營業稅稅基之認定。依營業稅法第20條,進口稅基應包含關稅完稅價格及所有依法應納之進口稅捐(含關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將四項金額加總後乘上5%即為答案。
小題 (四)
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丙中古車行於111年12月以189,000元(含稅)向自然人丁君購買舊乘人小汽車,並於112年2月以157,500元(含稅)出售,營業人丙於申報112年1至2月營業稅時,該舊乘人小汽車可扣抵之進項稅額為多少?(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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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考舊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之設算與扣抵上限。先依購入價格(含稅)設算進項稅額;接著注意營業稅法第15條之1但書規定:申報扣抵時,進項稅額超過該輛車銷項稅額之部分不得扣抵(賣虧本時只能扣到銷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