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0 題
下列何者非為免徵房屋稅之情況?
- A 違法建造之廠房
- B 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
- C 郵政事業,供本身業務所使用之房屋
- D 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試著從『實質課稅』與『租稅公平』的角度來思考:政府課徵房屋稅的本質,是因為這棟建築提供了實際的經濟價值,還是因為它擁有了政府核發的合法執照?如果非法建築不用繳稅,對合法守法繳稅的民眾來說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