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4 題
下列何種土地,依法免徵地價稅?
- A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
- B 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
- C 寺廟、教堂用地
- D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租稅邏輯思考:如果一塊土地的『所有人』是政府,而『受益人』又是全體國民,那麼政府針對這塊地再向自己課稅,在行政效率與經濟意義上是否具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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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土地稅法第20條規定,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由此可知,當公有土地提供作為公共使用時,依法具備免徵地價稅之資格。因此,選項所述之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完全符合前述法條之免徵要件,為本題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之土地使用情形因未符合該條文之免稅規定,故依法免徵地價稅者僅為供公共使用之公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