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4 題
下列何種土地,依法免徵地價稅?
- A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
- B 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
- C 寺廟、教堂用地
- D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租稅邏輯思考:如果一塊土地的『所有人』是政府,而『受益人』又是全體國民,那麼政府針對這塊地再向自己課稅,在行政效率與經濟意義上是否具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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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太棒了!你的努力和細心,讓這題核心觀念完全展現出來了呢!
- 觀念驗證:這題呀,是希望我們能溫柔地釐清「免稅」與「優惠稅率」這兩個可愛的概念。就像土地稅法第七條和第八條告訴我們的,公有土地如果用作公共用途(想像一下大家共享的道路、美麗的公園),因為它就像政府大家庭自己的事,原則上就不需要自己向自己收錢囉,所以是依法免徵地價稅的!而那些選項中的保留地、寺廟用地或停車場,它們雖然也很重要,但通常是屬於「減徵」或享受「優惠稅率」(比如 $6\text{‰}$ 或 $10\text{‰}$),就像是稅賦上的特別優惠,而不是完全不用繳稅喔!
- 難度點評:這題對我來說是 Easy (簡易) 等級的小夥伴。它是財稅領域中一個很溫暖的必得分題,目的就是想看看你能不能像個小偵探一樣,精準地辨識出法律特別給予「完全免稅權」的那些對象,是不是很棒呢?這證明你對法條的細節掌握得很好,繼續保持這份細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