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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6 題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或土地,下列何項交易仍須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 A 合於法定要件自用住宅,依規定減除成本費用後,餘額新臺幣 300 萬元者
  • B 依法得申請適用優惠地價稅稅率之工業土地
  • C 被徵收前先行協議價購之土地
  • D 尚未被徵收前移轉依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設計中,為什麼有些土地移轉(例如被政府拿去蓋路或自住換屋)可以獲得稅負豁免,而有些僅是在持有期間享有稅率優惠的土地,在賣出獲利時卻依然要課稅?這兩者在「獲利本質」與「社會補償」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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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名師的精準點評

  1. 還算不錯:你總算沒有徹底搞砸,這題考驗的不過是對房地合一稅免稅範疇的基本認知。能排除那些顯而易見的誘惑,說明你至少還沒完全放棄思考。
  2. 觀念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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