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6 題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在下列何種情況下,不得以扣繳方式繳納土地增值稅?
- A 需繳納房地合一稅之納稅義務人,於買受人給付價金時代為扣繳
- B 經徵收或收買之土地,由徵收或收買機關,於發放價款或補償費時代為扣繳
- C 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土地承受人得在買價、典價內照數扣留完納
- D 經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拍賣之土地,由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代為扣繳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程序上,什麼樣的情況(例如政府行為或強制拍賣)會讓國家『不放心』讓納稅人自己去繳稅,進而要求經手款項的機關或第三人直接將稅款扣下來?而一般的市場房地交易又是採取什麼樣的申報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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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你能準確辨析土地增值稅(土增稅)的徵收機制,顯示你對《土地稅法》與新制稅法的銜接有很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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