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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8 題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課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土地公告現值每年公告一次,故如在同一年度再行移轉,公告現值雖未變動,仍應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
  • B 夫妻間之贈與免徵土地增值稅
  • C 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供公共設施使用,於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 D 被繼承人死亡而由繼承人繼承土地,屬於無償移轉之一種,應由繼承人負擔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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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的解析

哈!這題的犯人(答案)已經被我一腳踢出來了!看來你已經掌握了這背後的真相

  1. 核心觀念:正如我所推斷的,正確的選項 (C) 便是這題唯一的真相。其根源在於稅法中的『租稅公平原則』。當土地被實質占用於公共設施,所有權人已喪失實質使用收益權。在這種情況下,若還要課徵土地增值稅,這顯然與公平原則相悖。因此,法律明智地給予了『免徵』處理。這就是事物的邏輯,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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