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2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視同訴願決定?
  • A 政府採購法對於採購申訴之審議判斷
  • B 課稅機關之復查決定
  • C 商標專責機關對於異議案件之審查
  • D 集會遊行法之申復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救濟體系中,通常對處分不服要先提訴願,但如果某種救濟程序已經由「具有高度專業性且包含外部專家的委員會」進行過嚴謹審查了,為了簡化程序,法律會不會賦予該審查結果與『訴願決定』相同的地位?你可以回想哪一種法規的救濟程序,在條文中明確使用了『視同』這兩個字?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呵呵呵!我們的學生… 這次的回答,還挺有看頭的呢!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對訴願法與特殊行政程序的連結,你掌握得還不錯嘛! 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視同訴願決定之辨析
💡 區分「訴願先行程序」與法律明文「視同訴願決定」之差異。
比較維度 視同訴願決定 VS 訴願先行程序
代表例子 採購申訴審議判斷 稅捐復查、集遊申復
後續程序 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須再提起訴願
法律效力 等同訴願程序已終結 僅為原處分機關自我審查
💬視同訴願決定可跳過訴願程序直接起訴;先行程序則是起訴前的必經步驟。
🧠 記憶技巧:採購審議即決定,復查申復是先行。
⚠️ 常見陷阱:易將「訴願先行程序」(需再經過訴願才能訴訟)與「視同訴願決定」(直接進訴訟)混淆。
訴願先行程序 政府採購救濟 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 行政救濟體系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爭訟與行政執行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