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14 題
關於公務員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對於尚未請領之退休金依法不得強制執行
- B 公務員之身分非有法定原因並經法定程序不得剝奪
- C 公務員對於國家負有忠誠義務所以禁止結社與罷工
- D 公務員得因婚喪疾病分娩之原因依法請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成為國家的受僱者後,他原本作為普通公民所擁有的『基本人權』,是否會因為他的職業身分,就必須在法律上被完全撤銷或抹除?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你準確辨識出了選項 (C) 的錯誤。雖然公務員對國家負有忠誠義務,且為了公共利益,其「罷工權」受到高度限制,但並非「禁止結社」。根據《憲法》第 14 條,人民有結社自由,公務員亦可依法組成公務人員協會,這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平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務員權利與保障
💡 公務員身分財產受法律保障,結社權原則允許但罷工權受限制。
| 比較維度 | 結社權 (工會組織) | VS | 罷工權 (爭議行為) |
|---|---|---|---|
| 權利性質 | 憲法第14條保障 | — | 憲法第15條延伸 |
| 現行法令 | 工會法第4條開放 | — | 工會法第54條禁止 |
| 限制原因 | 維護行政中立 | — | 確保公共利益與安全 |
💬公務員雖受忠誠義務限制,但仍享有結社權,僅罷工權因公益考量被法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