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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0 題

有關公務員兼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得依法令兼職
  • B 公務員兼職原則應得機關或上級機關許可
  • C 公務員兼職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 D 離去本職公務員,兼職應同時免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賦予公務員本職的薪水,是為了讓其專心處理公務,那麼若法律允許公務員在兼任其他職務時,同時領取多份完整的薪水(兼薪),這對於「社會觀感」以及「公務執行的公正性」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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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公務員服務法中關於「廉潔」與「專心公務」的核心原則有很好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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