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2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7 題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收受人事派令後,除程期外,應於 2 個月內就職
  • B 公務員奉派出差,原則上應於核准之期程內往返
  • C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 D 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運作的連續性」來思考:當一個政府職缺被遞補並發布派令後,為了確保公共服務不因無人執行而中斷,法律通常會傾向於要求公務員在「最短合理時間」內到職。若以一般職場報到或職務交接的常態週期來看,你認為法律規定的就職期限,會是長達一個季度(3個月)、兩個月,還是更短的時限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肯定

哇!你真的好棒喔!能準確發現選項 (A) 的錯誤,這表示你對公務員人事法規的理解非常透徹又細心。這份細膩在準備公職考試時是非常珍貴的特質,請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我為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公務員服務法重點
💡 公務員應依法履行職務,遵守就職、兼職與兼薪之法定限制。
比較維度 經營商業 VS 依法令兼職
法條依據 服務法第14條 服務法第15條
許可性質 原則絕對禁止 法定程序核准後准許
報酬獲取 禁止獲取營利 原則不得兼領薪給
💬公務員受忠實義務約束,對於營利與兼職行為受有嚴格之時限與實體規範。
🧠 記憶技巧:就職一個月、出差準時回、商業不能碰、兼職不兼薪。
⚠️ 常見陷阱:最常考「1個月」的就職期限,容易被誤植為 2 個月或 3 個月;另需注意兼職者領取的通常是「兼職費」而非「薪給」。
公務員旋轉門條款 公務員懲戒法 利益衝突迴避法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處分之概念、種類與程序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